


| 發佈人: | 發佈時間: | 2009-10-07 | ||
| 發言內容 | ||||
| 新社食水嵙溪抽藤坑溪 封溪禁漁三年 臺中縣政府農業處依地方申請,公告新社鄉食水嵙溪、抽藤坑溪,從十月二十四號起封溪禁漁三年,封溪禁漁期間,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,違者依漁業法處三萬元以上、十五萬元以下罰鍰。 (張文祿報導) 食水嵙溪與抽藤坑溪是台中縣新社鄉原始溪流,沿岸不但擁有美麗的原始林木,溪流裡也有蓋斑鬥魚、臺灣白魚及短吻紅斑蝦虎等各種保育魚類,為了保護河川生態資源,地方居民提出封溪禁漁要求。 台中縣農業處公告食水嵙溪與抽藤坑溪禁漁範圍,食水嵙溪從「馬力埔崛」到「八寶圳」交會處的主、支流河段,長約七公里,抽藤坑溪從溪頭起到抽藤坑商店為止的主、支流河段,長約七公里。 農業處表示,依漁業法第四十四條第四款規定,封溪禁漁的溪流在禁漁期間,禁止使用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,違反者依漁業法第六十五條第五款規定,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、十五萬元以下罰鍰,但基於學術研究、教育或防洪目的,經主管機關許可者,不受這項規定限制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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